党委安全工作部限时办结制度

作者: 时间:2022-09-14 点击数:

为了推进安全部工作效能建设,规范管理人员的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安全部部门实际,特制定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安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相关事项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安全部全体工作人员。

三、限时办结制遵循及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四、限时办结具体期限

(一) 安全部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在要求的时间内以最快速度完成;涉及重大事项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要以最快速度予以上报。

(二)对于来访者提出的具体办理事项,包括:办理落户、办理门禁临时卡、车行门禁系统车牌照变更、治安事件报警处理、火灾报警处理、消防设备报修等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经办人员应当现场办理;确因公务繁忙不能当即办理的要说明原由,并告知来访者何时办理,一般均在当天办理完毕,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要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下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三)对于需要与其它部门协商办理或会同几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应在受理之日起3至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快办结。

五、除应当当场办结或答复的事项外,限时办结的时限从收到相关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计算。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办结时限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六、对师生的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如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应报部门领导审批,并告知诉求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实行AB角工作制度,能够相互补位;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八、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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