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作者: 时间:2024-03-29 点击数:

校园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近期多所高校发生校园交通事故,对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交通环境造成重大隐患。

2023523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一名一年级学生被车辆碾;20243月,浙江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发生车辆冲撞事件,造成3人死亡,19人受伤。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切实保障校园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不断提升我校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确保师生出行安全,现就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在校内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在校内驾驶机动车务必减速慢行,不超速、不鸣笛,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违规乱停乱放、阻碍交通,不私自占用消防通道。

二、行驶电动车要取得电动车牌照,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骑行电动车入校应当佩戴头盔,入校后应主动停放在楼外指定地点,严禁在楼宇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严禁单独携带电动车充电电池进入楼宇充电;非必要不在校内骑行电动车,骑行时要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校园限速安全行驶,坚持“安全至上,文明礼让”。

    交通安全事关大家自身利益和学校平安稳定,安全部呼吁全校师生员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校园交通环境,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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